单实小〔2009〕第34号
单县实验小学关于转发《单县教育局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、
违规补课及乱订教辅材料的暂行规定》的
通 知
各级部:
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,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,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良好形象,现将《单县教育局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、违规补课及乱订教辅材料的暂行规定》(单教发【2009】70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贯彻落实《暂行规定》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各级部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充分认识到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、违规补课及乱订教辅材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
二、各级部要根据本级部实际情况,讨论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,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。
三、各级部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,要组织教职员工就有偿家教、违规补课及乱订教辅材料等方面向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做出承诺,并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,主动接受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。
四、学校设立有偿家教、违规补课、有违师德举报箱,公布举报电话。对群众反映的教职员工违规事件,一经查实,将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单县实验小学
2009年11月12日
附件:
《单县教育局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、违规补课及乱订教辅材料的暂行规定》(单教发【2009】70号)
共印18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