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动目的:
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,提高我校教师的合唱水平,激发教师热爱学校、热爱艺术、热爱生活的感情,用高尚的艺术引导人,用完美的艺术塑造人,寓德育与活动之中,拟举办2008春季教职工歌曲合唱比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:5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比赛地点:校阶梯教室
三、比赛规程:
1参赛曲目分为自选曲目一首,曲目以热爱祖国、赞美祖国、歌颂党、歌颂社会主义等内容为题材。
2.参赛人员:各级部全体教职工。
3.比赛要求:
⑴歌曲内容积极向上,适合教职工演唱。
⑵节奏整齐、音准正确、音色统一、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。
⑶精神饱满、富有朝气。
⑷服装整齐、尽量统一。
⑸合唱指挥,节奏准确。
⑹人数齐全,全员参与。
4.奖励办法:
⑴设团体优胜奖,评一等奖一名、二等奖二名,其余为三等奖。
⑵设优秀指挥奖,评出优秀指挥3名;
⑶设最佳创意奖,评出“创意合唱团”2名;
四、评分标准:
1. 节奏整齐、音准正确、音色统一、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。声音洪亮协调,音准节奏准确,吐词清晰,主次声部没有走音现象,强弱对比得当。(20分)
2. 合唱人员、指挥、伴奏舞台表演准确、恰当,表现形式富有创意。(20分)
3. 精神饱满、富有朝气、台风好,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, 服装整齐,尽量统一。(15分)
4. 能够准确把握歌曲主题,通过合唱进行体现,具有良好感染力。(10分)
5.合唱指挥,节奏正确,指挥手势准确,节奏准,姿势优美、动作大方、到位。(15分)
6. 歌曲内容积极向上,适合教师演唱。(10分)
7. 级部全员参与,每少1人扣2分,直至此项成绩扣完为止。(10分)
五、其它事项:
1、评分总分为100分,最低起评分为70分,计算得分时,去掉一个最高分,一个最低分,综合其他的评委得分为参赛队的最后得分。
2、各级部在4月底前将参赛曲目政教处。自选歌曲伴奏带由各级部自备。
单县实验小学
2008年2月28日